A-A+

发表论文被骗怎么处理 地理论文问题

2023年04月14日 论文技巧 阅读 71 次浏览 次
摘要:

问:代发论文被骗如何追回答:首先,您已经被骗拿稿笑,那么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转账凭证、QQ、交易记录及对方基消含本信息及账户信息,并书写报案材料,尽快报警处理,争取挽回损失。其次,对方涉嫌诈骗,可以追究对方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敬贺》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

问:代发论文被骗如何追回

  • 答:首先,您已经被骗拿稿笑,那么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转账凭证、QQ、交易记录及对方基消含本信息及账户信息,并书写报案材料,尽快报警处理,争取挽回损失。其次,对方涉嫌诈骗,可以追究对方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敬贺》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问:网上论文发表受骗怎么办求回答!!

  • 答:是不是找的报价很便宜的那种。。。光图便宜,不考虑保障。只能是持续交涉,一直联系投诉电话。
  • 答:是你的原创的论文,你可打电圆型话到消费者协会 保留你所有的证据方便提供,下次还需发论文你可在工商局官网先查查这家期刊是否是实名注册的,如何查讯你可找网站QQ要公司的名称 再从工商局官网查看,晌腔搭如果查不到就不可信 ,
    正规的发论文机构都是工商局注册过宴拿的,你也可要求上公司参观 或需要要发票,
  • 答:请描述清楚,什么叫网上发表论文受骗。是骗了你的文章,还是骗了你的钱。发表文章不蚂碧是发表在期刊上的吗?怎么又成闷派举了网上发表羡毁?
  • 答:举报到写手315网站,上传聊天截图。
  • 答:经常看到有发论文被骗的情况,我很想知道骗子是怎么骗到你的。
    在这里我想提醒下各位,网上找的论文发表机构,在发表之前一定要先确定好对方是稿迅个人,还是公司。如果是个人,那很有可能是骗子,他们骗了钱,把你拉黑,很容易脱身。公司就不一样了,成立个公司需要成本,工商局备案,骗了钱再换公司不现实,成本太高。
    即使是公司,也不要轻易相信。正规的公司都能在工商局查到,有具体地址、座机,另外查下这个公司是否有不良记录等。
    代理机构推荐的期刊,自己也要主动的去键缓此网上查下是不是正规期刊,因为有作者反应发出来的期刊是假刊,或者是增刊、套刊的情况。正规期刊新闻出版总署都可以查到,不要懒,自己查下。
    友情提醒:在进行论文发表的时候最好选哪则择专业的公司,类似的网站建设成本低,难免最出现收取费用之后网站下消失,导致上当受骗。
  • 答:如果是你自己原创的 可以告。如不是,建议在网上公布他的信息。
  • 答:如散橡果没有涉及太多金钱那就镇贺相当于买个教训吧,下次要小心一点
    如果冲旅旁金钱很大额了,可以去报警立案。
  • 答:现在网络上面骗子横行。还是小心为上。发表论文要找正规机构。最好乎含是编辑部或者是有资质的代理。你是怎么遇到骗子的其实可以怎么把他则顷如揪出来。孙启
  • 答:是如何受骗。找不到自己的内容吗?只能投诉了噩
  • 答:受骗是指被别人利用你的论文转发侵犯所有权还是指什么?如果是可以联系转发网站追责作者。
  • 问:投稿被骗怎么投诉

  • 答:法律分析:1、收集自己的被骗信息,坦锋迟包括:已经成功发给对方论文的证据;如果有转让给对方,转账记录要保存;与对方沟通时的通话记录;如果论文已经发表,要看作者是谁,要搜集论文是自己原创的证据。
    2、确定对方大致的住所地。如果知道对方公司可在相应的软件上面查找对方住所地。不过投稿一般让李都有纸质文稿的基简投稿地址,确定这些之后,就可以到对方所在地派出所报警。当然,无论如何都可以直接到自己居住地派出所报警。
    3、到现场或打电话报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