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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假处理办法规定

2023年04月29日 论文技巧 阅读 82 次浏览 次
摘要:

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答: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如下: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由他人 、为他人 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 的;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伪造数据的;有

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 答: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由他人 、为他人 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 的;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伪造数据的;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樱神旅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 、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第八条 为他人 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 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脊凳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瞎吵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 问:论文数据可以造假吗

  • 答:不可以。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第一章第四条规定:本科毕业论慎蠢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3条明确规定,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散孝手买卖的;由他人 、为他人 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 的;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伪造数据的;均为论文作假行为的。
    并在第七条规定,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并且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冲嫌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若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总结: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认真对待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做毕业设计、写毕业论文是一场较为持久,克服懒惰拖延的实践斗争,我们要尽我们的才能,用心对待,努力让我们的大学生涯完美落幕。
  • 问:替老师 论文公司合法吗

  • 答:不合法。根空此据《学位论文造假行为处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斗贺迅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1、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2、由他人 、为他人 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 的,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3、伪造数据的。
    4、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第八条的规定:他人 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 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拍盯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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